出了餐廳,剛上車,林夏就接到了趙茜的電話。

  “喂——”

  “大神啊,有沒有時間出來見咱們小老百姓一面啊!”

  林夏笑道:“有啊,怎麼,你們學校肯放人了?”

  當初高考過後,大家都考的不錯,其中謝郗彤的分數最高,其次是趙茜,然後是林夏和孫瀟瀟。

  後來報考,謝郗彤依照家裏人的意思,報了W市的學校武大,學的第二外語法語;而陳子墨和趙昕則一起報了華大,陳子墨學的計算機,趙昕則是中文系。

  因爲W市離容城近,加上陳家在那裏有人,所以讓謝郗彤留在了本省。

  陳子墨和趙昕是爲了更好的照顧謝郗彤而報的W市,畢竟以他們的成績,報清大和京大也是綽綽有餘的。

  孫瀟瀟出國了,因爲之前透漏出了這個訊息,這沒什麼意外。倒是趙茜選擇,讓衆人跌破了眼鏡,這樣一個文弱的姑娘,居然選擇學醫,還是臨牀醫學。

  要知道,學醫剛開學就是要接觸屍體的。

  想到那些長着屍斑的屍體,衆人就不由抖了抖。

  因爲專業的原因,雖然在同一個城市,除了剛開學的時候林夏去看過她一次,之後趙茜根本抽不出時間和林夏一聚。

  現在她打電話來,林夏也挺高興的。

  畢竟在這個城市,有一個熟悉的夥伴說說話談談心,也是一件讓人愉快的事。

  “嗯,那個變態的老師終於肯放人了。這不。一有空我就過來找你了。”

  趙茜的那個輔導員她也聽過。原本只是她們臨牀老師。可是她原本的輔導員深造去了,就暫時讓他代替了原輔導員的職務。

  那個老師叫孔漠,據說是個大帥哥,還是很妖孽的那種。

  按說受韓流的影響,妖孽男應該很受時下女生的喜歡,可惜林夏不是小女生,最不喜歡的就是妖孽男,總覺得那種男人像個僞娘。

  而受她的影響。趙茜也不喜歡這個妖里妖氣的男人,長得比女人還好看,一看就不是什麼好鳥。

  當然,趙茜雖然不喜歡,但孔漠還是很受他們班女生喜歡的。

  林夏發動車子,笑道:“說吧,在哪裏聚,要不,我過去接你。”

  趙茜笑道:“那再好不過了,我現在還在實驗室。打算先去宿舍洗個澡,然後換一套衣服。我現在覺得自己身上一身的福爾馬林的味道。弄好估計得四十分鐘,你來我宿舍接我吧。”

  大學和高中不同,校園很大,一般從宿舍走到正門口有時候都要花費十幾二十分鐘的時間。

  “嗯。”說定之後,林夏掉轉了車頭,像她們學校開去。

  趙茜下樓看到林夏新車的時候,不由吹了個口哨,笑道:“怎麼又換駕座了,這大神就是不同啊,想我們這種小老百姓,連兩個輪子的車都買不起。”

  林夏聽她打趣,也不理她,緩緩關上了車窗。

  沈漠經過的時候,看到的就是打扮的煥然一新的少女笑嘻嘻的上了最新款保時捷的情景。

  想到平時趙茜T恤仔褲馬尾辮樸素的打扮,再看她那一身時髦價值不菲衣裙,長髮飄飄淑女的樣子,沈漠皺起了好看的眉頭。

  他沒有看到駕駛座上坐的林夏,自然以爲趙茜另一重身份——傍大款。

  畢竟趙茜的資料他也知道,父母不過是小縣城裏面的普通老師,而她剛剛那一套裙子,至少四位數。

  所以這位一向不將人放在眼裏的沈漠老師,將這個長相一般的趙茜記在了心裏,並且在日後的生活中,不斷給她“開小竈”,別人做一遍就能通過的事,她要做三遍五遍甚至是十遍才能過。

  將她折磨的欲仙欲死,因爲越是折磨,她學到的東西也就越多,簡直是痛並快樂着。

  待趙茜上車,林夏才笑道:“喲,居然把這套衣服翻出來啦,早知道我也穿出來了。”

  這套衣服,是林夏當初在國外買的。

  一共買了四套,一樣的款式,不一樣的顏色,每人一套。

  趙茜聳了聳肩,“沒辦法,自從來這裏學了這個專業,整天泡在福爾馬林的味道裏面,我那些裙子就都遭殃了,加上沒時間去買衣服,現在櫃子裏僅存這麼一件了。知道你開車過來接我,自然不能穿的太寒酸給你丟面子。”

  林夏好笑道:“什麼面子不面子的,說的這麼嚴重。”

  “你還說,上次你開輛瑪莎拉蒂過來,我穿着T恤和短褲坐你車和你去高檔餐廳喫飯,看別人那衣香鬢影的樣子,我可真是丟人。”

  林夏笑了笑,揭過話題,“現在感覺怎麼樣了,適應了麼?話說我還真是佩服你的勇氣,居然跑去學醫,我只要一想到屍體,就要吐了。”

  說起自己的專業,趙茜有些興奮。

  連她自己都沒有發現,原來她是這麼適合這個專業。

  “我和你說啊,我們那個老師有多麼變態,第一次上課,老師一般都是會讓我們接觸人體的部分器官,而不會讓我們直接看到一具完整的屍體。可我們那個變態沈,直接搞了一具屍體過來,還是一具女屍哦。當他揭開屍布,我們看到那女人的時候,加上防腐劑、清洗劑以及屍體的氣味,全班人都吐了呢,搞得我們班的同學現在看到變態沈就害怕。”

  林夏笑道:“上次你不是還說你們新換的輔導員很帥,有很多女生喜歡他麼?”

  趙茜翻了一個白眼,“那是因爲她們不知道變態沈有多變態,我和你講,我們吐過之後,還沒有緩過神來,那個變態就給我們講了一個恐怖故事。你也知道,因爲我們專業的特殊性,實驗室在比較偏僻的地方,加上房子年代久遠了,本來就比較陰森,當時直接就有女生給嚇暈過去了,後來人家直接轉專業了,再也不肯踏入實驗樓一步。”

  “我瞧你講的很興奮嘛,沒有一點害怕的樣子。”

  趙茜從了從,側過臉道:“我也不知道爲什麼,除了剛開始受不了屍體的那個味道吐了之後,後面就好的很了。看到那個皮膚奶白的女屍,居然沒有一點不適,我是班上第一個上去觸摸那個女屍的女生呢。”

  “當時我戴着薄薄的皮手套,拿着解剖刀,觸摸屍體的時候,心裏沒有絲毫的感覺,彷彿我天生就應該戴着手套站在手術檯上一般。”說起這個趙茜有些自豪,“要知道,我們班好多男生都嚇哭了呢。”

  這個林夏倒是知道,身爲醫生,不管遇到什麼樣的病人,都必須要保持一個冷靜的頭腦。消除對屍體的恐懼,只是第一步而已,如果連鮮血屍體都害怕,那還做什麼醫生。

  也許,趙茜天生就是當醫生的料。

  只是……

  “做醫生可是會十分辛苦的啊,要知道,有時候一個手術要做四五個小時呢,一般人站四五個小時都會累。何況都是人命關天的事,做手術的時候不能分一點兒的心,除了冷靜的頭腦,還有有強健的體魄。而在這方面,男人天生就比女人有優勢。”

  “切。”趙茜不屑的嗤了一聲,“就那些軟蛋,還沒有我膽子大,沒意思極了。我告訴你,現在我的牀頭上放着的不是飾品,而是一個人的頭骨,好多男人第一次看到這個就嚇尿了。告訴你,有一天晚上,她們都回家了,宿舍就我一個人。你也知道,我住在裏面,平時都是外面的婷婷關門的。她們都回家了,也是我粗心,晚上忘記關門,讓一個賊給偷跑進來了,你猜怎麼樣……。”

  說起這個,趙茜還是有些啼笑皆非。

  “他進門之後,偷了不少東西,看到我的帳子關着,還想看看我牀上有沒有什麼東西,結果把帳子一撩開,就看到了一個人的頭骨。這頭骨白日裏自然光下看起來是玉色的,但在晚上那種作案的燈光下,那骨頭看着自然是陰森恐怖極了。加上那兩隻巨大的眼眶,黑洞洞的望着那個賊,當時他就嚇的尖叫起來,狂呼有鬼有鬼啊!然後把所有的人都吵醒了。”

  “也該他倒黴,平時她們都怕那個,我那頭骨都是放在牆上的櫃子上的。那天恰好她們都走了,我把頭骨放在了枕頭旁邊。我醒了嘛,然後一動,那骨頭牙齒也上下動了動,那個賊尖叫了一聲,直接給暈過去了。”

  趙茜挖了挖耳朵,漫不經心道,“你不知道,當時他那個分貝之高,嘖嘖,現在想想我的耳朵和腦仁都還疼呢。”

  當時趙茜在黑暗中坐起身子,還沒反應過來,門外就有同學衝了進來。打開房間的燈,就看到那個兜裏裝的鼓鼓的賊倒在趙茜的牀邊,兩隻眼睛大大的瞪着,手腳還不由自主的抽搐呢。

  而趙茜,則和她枕頭邊的頭骨,無辜的望着門口所有的人。

  經此一事,醫學院的人算是出名了,所有學生宿舍都會擺上兩個頭骨,也成了一種風趣。

  林夏撐不住笑了起來,只要是個正常人,就沒有在家裏放頭骨和骨架的習慣,何況是和這麼一個恐怖的頭骨同牀共枕。

  那賊也真是倒了八輩子黴了。

  只怕日後心裏都會有陰影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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